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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

2025-09-19 10:52:08  浏览次数:

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:

 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按照省住建厅《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中心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集中清理工作,请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,尽早办理相关手续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清理范围

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列入对睡眠账户开展清理工作范围:

  1.职工已离、退休的;

  2.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,且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的;

  3.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
  4.职工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;

  5.职工在本地有两个及以上公积金账户的;

  6.职工出境定居的。

  对于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、有在途住房公积金执法案件、有冻结或其他限制销户情形的睡眠账户,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。

  二、清理时间

  集中清理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。2025年12月31日后,转为常规清理和规范管理阶段。

  三、办理渠道

  1.职工符合退休、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、出境定居提取条件的,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等线上申请办理提取。职工存在姓名、证件号码等信息录入错误或发生变更的,职工个人或者单位可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修改并办理提取。

  2.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,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,可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提取。

  3.职工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且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的,可通过微信平台“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”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账户转移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1.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“睡眠账户”逐一进行清查,核实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准确性,并积极通知其办理相关提取手续。

  2.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,可拨打电话咨询。

  直属办事处:0429-3115683

  连山办事处:0429-2126739

  南票办事处:0429-4192345

  兴城办事处:0429-5154368

  绥中办事处:0429-6131856

  建昌办事处:0429-7122239


 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  2025年9月19日


      文章来源:筹资科

      责任编辑:王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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